关于表彰2016年我市建筑业企业抗洪抢险
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合建[2016]135号
各有关单位:
2016年入夏,合肥市受强降雨影响,全市各主要河流抗洪抢险形势异常严峻。我市建筑业企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,不惜一切、全力以赴投入我市抗洪抢险第一线,为我市安全度汛、成功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。为弘扬我市建筑业企业抗洪精神,树立典型,经我委公开征集、企业申报、专家和相关部门审核并经网上公示后,我委决定:
一.授予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等48家建筑业企业“抗洪抢险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二.授予何洪春等43人“抗洪抢险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三.对评为我市建筑业企业抗洪抢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,全市通报表扬,记良好信用记录一次。
四.对属于我市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,在动态考评时,将给予相应加分鼓励。
希望我市各建筑业企业继续发扬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为我市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。
附件:2016年我市建筑业企业抗洪抢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
合肥市城乡建委委员会
2016年10月13日